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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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控股”)通知,新和成控股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24号),新和成控股以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对其转让无异议。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等后续相关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