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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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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东莞银行基金申购
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东莞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活动期内,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开放式基金,原申购费率为非固定费用的,均享有原申购费率的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公司在东莞银行销售的上述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及定投交易。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定投购买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东莞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东莞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628(省内)、4001196228(省外)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

“2017倾心回馈”

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的“2017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活动时间

2017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上述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原费率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4、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3、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规则

活动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基金定投费率优惠规则

(1)活动期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上述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2)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约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本次活动期内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的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及定投交易。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定投购买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5、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邮储银行开展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活动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具体为:

1、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优惠后申购手续费=原申购费率×0.4,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按0.6%执行。

3、认购、转换等其余交易基金费率不进行优惠,对定投按照邮储银行原定投优惠办法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的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交易。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交通银行

为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渠道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月3日起,将新增招商银行及交通银行办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30)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及赎回业务;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及赎回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两家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mbchina.com

2、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bankcomm.com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