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6-05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6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司合计向彭海帆等4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13,223,122股,向工大高总等9 名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发行股份122,730,160 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完成后,工大高新的总股本增至1,034,735,218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22559C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注册资本:103473.521800万

成立日期:1993年07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行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公告编号:2016-05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日期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崔国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汉柏明锐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同时,汉柏明锐已开具募集资金专户承接该借款,并分别与本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公告编号:2016-06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7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22,730,160股,发行对象为9名,发行价格为6.05元/股,募集资金742,517,46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 元。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3,051.75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配套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若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实际需要自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解决。

三、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关情况

1.向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汉柏明锐。

1.汉柏明锐基本情况

2.汉柏明锐股权结构如下:

3.截止2016年6月30日,汉柏明锐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51351.75万元(含利息)。由于汉柏明锐是募集项目实施主体,为满足“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31186.6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上述资金将存入汉柏明锐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汉柏明锐统筹使用及管理。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不收取利息。借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汉柏明锐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同时,汉柏明锐已开具募集资金专户承接该借款,并分别与本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31186.6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2、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31186.6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 2016-06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此次会议一致推举监事梁会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31,186.6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