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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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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3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3,00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9%,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50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1%,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16,440,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5.23%,占公司总股本的31.84%。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目的是为控股股东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宿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风险提示:由于未涉及具体经营项目,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由于本次对外投资拟在新的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经营,可能存在项目实施不确定性风险、投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以及未能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等,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致力于国内外天然气应用领域的技术开发、市场拓展和产品应用。在良好的国家政策背景及市场需求下,结合公司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业务特点,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新能源”)设立全资孙公司的方式,继续积极拓展分布式能源业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分布式能源领域的投资。

全资子公司派思新能源拟全资设立宿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宿州新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该公司主要在当地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与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合作,推进供能业务的迅速开展及当地市场开拓。

2、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派思新能源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有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拟设立公司名称:宿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计算园区(以工商登记的住所为准)

5、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比例如下:

7、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系统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热力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热力的生产与销售;非饮用冷热水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8、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安排:宿州新能源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及总经理一名,均由公司指定的人士担任。

三、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上述孙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由于宿州新能源尚需在当地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尚未涉及具体经营项目,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完成设立工商登记等手续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将在新的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经营,可能存在项目实施不确定性风险、投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以及未能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等,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报备文件:派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