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6-15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同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相关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发来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函件(详见瑞莱嘉誉于2016年12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平台自行披露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及公司公告临2016-153)。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士林未出席会议,未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视为其放弃表决。

公司董事会将会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本董事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布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