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老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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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陈三联先生、魏安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施旻霞女士、吉洋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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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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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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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尹德军、易双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后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委员三人,其中:
主任委员:张宁
委员: 姚春德、张宏保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其中:
主任委员:陈星照
委员:曹悦、张元园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其中:
主任委员:曹悦
委员:陈星照、施旻霞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其中:
主任委员:陈星照
委员:曹悦、张元园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开始。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