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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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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4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工业用地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参与竞买宝安区宗地编号为A203-1115号工业用地,该工业用地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95277.34平方米。公司授权管理层竞买权限不超过人民币57,800万元。详见2016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46号——《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4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参与了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公司以总价人民币57,800万元竞得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宗地编号为A203-1115的宗地,土地总面积为95277.34平方米,并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工业用地的议案》,本次购买工业土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名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出让方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宝安区福永街道,宗地编号为A203-1115宗地

2.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为95277.34平方米(含道路用地面积4278.19平方米,具体见宗地图红线范围)

3. 土地使用年限:30年,至2046年12月29日

4.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 起始价及成交价:人民币57,800万元

6.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56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人民币57,8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地价款,余款一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协议生效时间:2016年12月30日

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现有产能将出现饱和。本次竞买的工业地块,将用于建设自用工业厂房和配套设施,满足规模化扩张需求,为公司打造全球激光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提供保障。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成交确认书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