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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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6-107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情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公司又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2 月8日、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持有的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峰黄金”或“目标公司”)72%股权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台州泰润通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泰润通宝”或“交易对方”),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700万元。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台州泰润通宝共同办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剩余47%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获悉,公司及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世峰黄金股权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由于交易对方已取得世峰黄金控制权与经营管理权,经公司向其相关人员以及世峰黄金管理人员问询上述情况,对方均表示未收到关于本次股权冻结的书面法律文件。

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共同委托律师赴当地法院了解股权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并于2016年12月28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托里县人民法院”)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6)新4224民初第256号】(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新4224执字第402号】(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根据《民事调解书》,托里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富蕴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建筑”)诉被告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并于2016年4月28日、5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民建筑承接了被告选场和大骆门沟矿区的住宿和厂房工程,被告欠原告相关工程款项尚未还清。经托里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世峰黄金欠原告中民建筑工程款1,165,939.78元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5,292元,已减半收取7,646元,由原告中民建筑自愿负担;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托里县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该《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8月3日向被执行人世峰黄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托里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世峰黄金所有的剩余72%的股份(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7%股份、台州泰润通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股份)。二、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2年。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保证世峰黄金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公司47,711,145.90元股东借款,若目标公司到期未还或目标公司实质上或有迹象表明无归还能力,交易对方应承担向公司及时归还欠款的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欠款。

公司与交易对方台州泰润通宝就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鉴于交易对方已取得世峰黄金的经营管理及控制权,且双方本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的意愿,公司与交易对方正与委托律师讨论本次股权查封裁定的合理性以及后续应对措施,公司将配合交易对方积极妥善地处理本次股权查封相关事项,尽快完成世峰黄金剩余47%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就世峰黄金欠款事项作进一步协商,待达成最终补充协议后再进行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公司将根据世峰黄金股权查封事项以及世峰黄金欠款后续安排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