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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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计划变更发行主体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6-15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计划变更发行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万科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地产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Bestgain Real Estate Lyra Limited (以下简称“Bestgain”)于 2013 年7月16日设立了2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期票据计划”),并于 2016年 9月7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将该中期票据计划规模更新为32亿美元。万科地产香港为该中期票据计划及其项下发行的票据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担保。基于该中期票据计划,截至本公告之日,万科地产香港通过Bestgain已进行了七次发行,有关票据分别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挂牌,其中六笔票据尚未到期应付。

基于该中期票据计划信托协议的相关条款,公司、万科地产香港以及票据受托人于2016年12月30日订立经修正并重述的信托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约定以万科地产香港替代Bestgain作为中期票据计划以及该计划项下所有已经发行和未来将要发行之票据的发行人并自即日起生效。具体而言,自2016年12月30日起,万科地产香港取代Bestgain成为该中期票据计划及其项下已发行或将发行票据的主要债务人,与此同时Bestgain作为发行人的责任解除,并且万科地产香港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相应解除。

本次变更涉及的票据如下:

注:基于该中期票据计划,万科地产香港通过Bestgain于2013年发行的人民币10 亿元3 年期定息票据已到期全额偿付并注销。

有关本次变更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