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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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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股票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6-11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后,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文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美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萧山分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5亿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7日,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恒逸文莱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

1、产品专业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产品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5、产品运作周期及开放日:本产品无固定运作周期,每个法定工作日为开放日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8日

7、产品赎回日:2016年12月14日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如果投资者赎回本理财产品,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向中国银行递交《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赎回委托书》;如果投资者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中国银行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

8、预期年化收益率:1.9 %(税前)。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其损益情况。

(四)公司子公司恒逸文莱理财产品的申购及赎回明细

1、子公司恒逸文莱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合计人民币11,000万元。

2、子公司恒逸文莱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情况如下: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子公司恒逸文莱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0元。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公司理财产品的申购及赎回明细

(1)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2)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申购的“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0元。

(2)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2)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申购的“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0元。

(3)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2)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申购的“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0元。

(二)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风险。

(3)市场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

(4)流动性风险: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6)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产品的到期收益。

(7)兑付延期风险:因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而面临的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可能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承担。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其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公司可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按照约定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将理财资金划回理财账户。为保证广大投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各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自贸区)”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3、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书;

4、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5、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6、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