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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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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7-002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合称“股

东”)为10人,代表股份103,828,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1,221,698的41.3296%(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为9人,代表股份20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3人,代表股份103,712,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8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7人,代表股份11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关于制订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

同意103,777,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5%;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股份数201,100股。同意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406%;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94%;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增补张万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

同意103,772,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   5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股份数201,100股。同意1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543%;反对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540%;弃权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恺、林玲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7—00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于2017年1月10日在公司总部47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月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增补刘自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召集人为谢获宝先生,委员为刘自力先生、赵家仪先生。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

附件:简历

刘自力,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商业大楼财务审计部会计、主管、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百货连锁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