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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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证券简称:浩物股份公告编号:2017-0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号),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发展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同时,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得进行二级市场短期股票投资。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为本公司关联方。同时,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

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内江分行签订《攀枝花市商业银行——“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产品协议书》,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攀枝花市商业银行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第1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概述

(一)概述

1、产品名称: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第1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JGRA20170102)

2、理财产品发行人和管理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

3、理财资产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5、产品期限:181天(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

7、托管费用(年):0.02%

8、销售手续费率(年):0.15%

9、认购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本期产品将10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评级为AA及以上的债券类资产以及包含上述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12、本金及收益资金到账日:理财计划到期日后二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内。

13、赎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满90天后,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7个工作日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提出提前赎回申请,待银行同意后,本公司可终止本理财计划。

(二)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本公司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本公司财务部需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本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半年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累计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2017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攀枝花市商业银行——“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产品协议书》;

2、业务处理单。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