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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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了《文化影视旅游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航信托

公司全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法人代表:姚江涛

注册资本:402226.7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

中航东方文化影视旅游基金

2.投资方向

在建设文化大国和文化强国的大背景下,立足快速增长的中国核心市场,重点聚焦影视投资与发行、IP资源开发、新媒体及衍生品市场、影视娱乐场所和旅游项目等领域。整合全球资源,引进国际精品,通过与具有优异自然禀赋和旅游文化资源的属地政府合作,以成熟的运营模式形成高附加值的价值链闭环,打造文化影视旅游生态系统,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最大化。

3.基金募集

基金募集由中航信托主导通过多种渠道以适当的组织形式依法合规进行募集。甲乙双方作为基金的基石投资者出资认购适当金额的首期基金。争取具体项目属地政府配套投资适当比例的政府引导基金。

4.基金管理

甲乙双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共同成立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后监督管理及退出等工作。

5.项目管理

基金所投资的具体项目委托东方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管理,包括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东方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作为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方,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服务提供方选择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双方尽可能促成具体项目按照PPP模式运作,在此情形下项目管理应符合PPP采购的程序规定。

6.退出机制

基金所投资项目可通过 IPO、借壳、并购退出,亦可通过政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航信托是基金募集和运作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且业绩优良的金融机构,公司与中航信托的合作有利于双方优势资源的整合,达到规模发展和分散风险的目的,通过基金的成立积极推动具体项目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文化影视旅游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ACTION PARK ASIAN PACIFIC GROUP亚太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ction Park Asian Pacific Group亚太集团(以下简称“Action Park亚太集团”) 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ACTION PARK ASIAN PACIFIC GROUP亚太集团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Action Park亚太集团通过协议的签署正式互相确立为战略合作伙伴,计划在主题乐园的规划、筹建、运营等方面形成深入合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Action Park Asian Pacific Group亚太集团是国内少数提供主题娱乐全产业链服务的合作公司。其业务版块和范围可以覆盖从项目前期数据分析、主题策划、各专业版块设计和施工、设备提供直至长期营运管理的全产业链服务。Action Park亚太集团母公司,欧洲Action Park集团源自西班牙,是一家以高科技和主题娱乐为主要特色的跨国娱乐集团。在主题乐园行业有超过30年历史。是欧洲第一大主题娱乐及水娱乐公司,在全球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策划、设计、建设的项目超过300个。代表项目包括荣获Tripadvisor最佳乐园奖的意大利Etnaland,以地中海沿岸历史文明为创造灵感的西班牙Terramitica,欧洲最大室内热带雨林水上项目德国的TropicalIsland(热带岛屿)等等。Action Park致力于将欧洲和全球最佳的主题公园设计和运营经验带到亚太区域和大中华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历经一年多的铺垫和积累,目前在中国已有近10项确定合作意向的大型项目。Action Park亚太集团现已集合了多种高科技技术团队(如电影特效、IP植入、机器人互动技术、VR等),力求在亚太区域和大中华区创造更多超越娱乐,寓教于乐并在娱乐中享受健康等最新理念的主题娱乐和休闲度假项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文旅产业基金

东方网络将牵头联合国际、国内主流资本,筹建成立大规模的文旅产业基金,以雄厚的资金实力提供扩张保障。东方网络计划在三年内年投入多个国际IP主题公园项目。

2.国际内容与IP资源整合

双方将加大在国际IP版权方面的资源共享程度。如东方网络和好莱坞六大集团的国际IP版权引进和宣发,派拉蒙公司的国内代理权等。ACTION PARK亚太集团将通过其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如Shangri-La-Studio,整合国际IP、导演、明星,创作出更多符合中国市场的内容。

3.主题公园的布局、规划与运营

ACTION PARK亚太集团将协助东方网络在主题公园和文旅度假区进行全面布局。从可行性研究分析、规划、建设及监督、运营、服务等多方面的提供全力支持。充分利用和发挥其在全球,特别是欧洲相关产业的深厚历史底蕴及先进运营经验,协助东方网络建立起行业领先优势。同时ACTION PARK亚太集团将持续加大中国团队的建设力度,并根据需要选派欧洲专家团队到中国参与工作。

东方网络可根据双方约定,将合作项目的规划、筹建和运营优先交予ACTION PARK亚太集团承载。

4.国际IP主题公园在国内的宣传和推广

东方网络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内全渠道宣发优势(包括院线、广电和三大电信运营商、互联网视频运营商、自有互联网视频等),进行数字化的宣传和推广。并利用旗下多个内容制作公司,将宣传信息嵌入内容产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娱乐节目等)。通过主题公园实景拍摄、IP衍生品开发等形态提升主题公园的宣传推广成效,为后期开园运营提供保障。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将进一步推动文旅业务板块的发展,开展文旅主题公园及IP衍生品的建设和运营。本次与Action Park亚太集团签订合作协议,代表着公司在IP整合、园区规划与建设、运营人才引入、宣传推广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今后公司文旅业务的巨大发展做足了准备。同时,公司文旅业务将与原有的影视、动漫制作、数字发行业务形成业务板块间的互动。公司原有优秀IP积累及多样化宣传渠道可促进文旅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该板块业务也可为内容产品提供线下变现方式。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ACTION PARK ASIAN PACIFIC GROUP亚太集团之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