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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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江环保”)于2017年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广晟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深圳公司”)及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香港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增持情况

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间,广晟金控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4,673,592股,占公司总股本0.53%,增持均价为人民币17.93元/股;广晟深圳公司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1,302,027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增持均价为人民币18.98元/股;广晟香港公司增持公司H股股份合计2,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增持均价为港币13.04元/股。上述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合计8,871,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

本次增持前,广晟公司持有东江环保A股股份60,682,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本次增持后,广晟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55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其中持有公司A股股份66,658,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持有公司H股股份2,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广晟公司及其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广晟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