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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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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关联方设立的基金产品或资管计划拆入资金,拆入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80亿元。

2017年1月5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来函要点,现对问询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1、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45条第5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请你公司结合目前发行公司债的情况补充说明前期向关联方拆入的资金是否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6年4月18日、2016年7月2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和《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但因相关人员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没有完全、充分的理解,误以为已履行了全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致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时,未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45条第5款规定及时披露。

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学习和充分理解,及时、完整、准确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请补充说明前期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相关协议签署、利息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并请公司说明该等利息及相关费用(如有)的支付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富嘉租赁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日常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相对较大,现阶段资金来源主要为向关联方拆入及自有资金。

富嘉租赁前期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以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的模式开展,均已签署相关协议。其2016年度到期应付关联方拆入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10,420.72万元,已按期支付利息成本及相关费用10,420.72万元,未发生应付未付等逾期及其他违约行为。利息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7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和《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中列出,富嘉租赁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借利率是对比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情况、市场小贷公司融资情况以及私募理财产品情况,结合贷款实际情况进行公允定价的,现实际融资成本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根据市场可取得的融资公司及产品(如小贷公司、私募理财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成本以及关联方提供的向非关联主体拆借资金的相关情况,富嘉租赁结合贷款实际进行市场化定价 ,平均拆入利率为10.43%。

富嘉租赁融资成本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其主要以融资租赁的项目形式开展业务,每个项目开展时,资金需求比较急迫且金额较大,需要快速融到项目资金进行运作。同时富嘉租赁受注册资本和担保额度限制,不能大量的从银行融入资金,且银行融资审批手续比较繁琐,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项目开展,所以其向关联方融资金额较高。关联方属于非金融机构性质企业,放款审批手续简单、迅速,所以利率相对较高。

以下根据市场小贷公司融资情况、私募理财产品情况等对富嘉租赁的上述外部资金的资金成本进行定价分析:

(1)市场融资利率比较

选取市场上可取得的融资公司(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以提供短期贷款为主)公开披露信息,其资金利息率情况如下:

市场上小贷公司近1~2年的平均发放贷款的利率区间在6%~24%,富嘉租赁每笔融入资金的融资成本区间处于市场利率的区间内,与市场中同类短期拆借资金利率基本相当。

(2)私募理财产品利率比较

选取市场中规模较大的P2P金融理财机构数据进行比较如下:

市场上主流P2P产品一年内产品期限的利率区间在7.00%~12.00%,富嘉租赁融入资金的成本在该区间内,与市场上主流P2P产品的利率相当。

(3)关联方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产品的利率比较

关联方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产品的利率区间在9.50%~11.15%,富嘉租赁融

入资金的成本在该区间内,与市场上其他需求公司的利率相当。

综上分析,富嘉租赁向关联方拆入资金,资金成本定价公允。

富嘉租赁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规模、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抵押担保等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相关披露,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请结合富嘉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的业务开展规模、财务状况、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详细说明此次预计拟向公司关联方拆入80亿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回复:富嘉租赁成立于2015年3月,自成立以来,其凭借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积极开拓各项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直租业务等。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租赁公司,同时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租赁物从租赁公司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直租业务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在出租人拥有该标的物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富嘉租赁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由初创期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6年9月30日,富嘉租赁资产总额276,177.02万元,净资产48,219.78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23,328.91万元,净利润9,835.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度项目投放规模为381,575.20万元,其中334,180万元为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投放。

2017年,富嘉租赁将仍处于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增期,管理团队对公司的经营实力及利润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完成对赌业绩承诺1.4亿元的基础上,富嘉租赁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机遇,积极实现战略转型与升级,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预计2017年富嘉租赁在资产规模及业绩水平方面都仍将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结合业绩对赌目标、自身经营计划以及投融资市场环境预期,公司存在大量的外部融资需求,富嘉租赁2017年预计新增项目投放规模为80亿元。但客观上受富嘉租赁成立时间较短、相对于同行业注册资本金较低等因素影响,其在外部非关联融资方面(如银行授信)受到一定限制。在外部非关联融资渠道和金额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情况下,为保证业务快速发展,富嘉租赁积极拓展各类资金渠道,在资金成本公允的前提下向关联企业融入资金,是当前融资策略的一种主要方式。根据2017年富嘉租赁的经营情况预测,其预计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

4、请结合富嘉租赁的业绩情况补充披露拆入资金的偿付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回复:富嘉租赁主营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自成立以来实现了快速稳定发展。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9月30日,富嘉租赁总资产分别为75,859.17万元、276,177.02万元,2015年度、2016年1-9月,富嘉租赁营业收入分别为11,895.64万元、23,328.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400.40万元、9,835.97万元(截至2016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具备较高的成长性以及快速发展的扎实基础。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富嘉租赁始终强调稳健经营,严把客户及资产质量关,上述期限内富嘉租赁所投放项目未出现重大风险,整体资产质量较高,拆入资金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偿付义务。

富嘉租赁自成立以来,坚持合规经营,建立了涵盖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评审、项目终审、合同签订、资金发放、投后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项目审批流程,将风险管理渗透至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注重控制项目融资方的信用风险,对项目把控力度较强。同时,富嘉租赁的关联方在上述资金拆借过程中亦严格履行其内部风控及审批程序,以确保资产质量符合其投放要求。此外,富嘉租赁通过对核心客户定位的持续优化、对业务及产品模式的总结创新、对内部风控及合规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对多元化融资渠道建设的积极探索,进一步增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对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对于资产质量和业务风险的把控力度。富嘉租赁对关联方的整体偿债风险较低。

5、公司、富嘉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拟拆入资金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关于上述资金拆入的协议或相关安排。

回复:富嘉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主要通过与关联方就富嘉租赁存续项目的资产收益权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的方式实现,既富嘉租赁将存续项目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关联方,并在协议中同时约定存续项目到期后再把资产收益权回购。关联方对富嘉租赁存续项目质量进行审核并经内部审议通过后,基于协议约定向富嘉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放款,除上述协议外,公司、富嘉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拟拆入资金的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于上述资金拆入的协议或相关安排。

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基于融资租赁行业的业务特点以及富嘉租赁自身的发展需要,目前富嘉租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资金需求,因此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是富嘉租赁进行外部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资金拆入均按市场化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富嘉租赁成立时间相对较短,目前正在积极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体系,随着富嘉租赁的业务规模和经营实力的逐步提升,富嘉租赁将进一步积极通过资产证券化、外部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积极拓展外部资金来源,以保证富嘉租赁持续、快速、稳健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