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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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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0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磊先生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47____次,未出席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85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17-00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冯玉军先生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47____次,未出席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0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人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于2016年12月19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邵根伙先生、薛素文先生、张立忠先生、冯玉军先生、陈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冯玉军先生、陈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该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产业扶贫阆中市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

附: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根伙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曾任教于北京农学院。于1994年10月创建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社会任职包括:中国农学会农业产业化分会会长、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副会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种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动物保健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关村农业生物技术产业联盟理事长等。曾获“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中关村十大优秀企业家”、“中关村二十大新领军人物”、“改革开放30年饲料行业十大经济人物”、 “海淀区杰出人才贡献奖” 、“中国饲料企业十大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

邵根伙先生持有公司1,728,316,7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薛素文先生,1974年4月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农信互联公司总裁。

薛素文先生持有公司16,582,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立忠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1999年

加入公司,历任哈尔滨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猪业科技产业常务副总裁、东北区总裁、山东区总裁。

张立忠先生持有公司 14,618,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张立忠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玉军先生,1971年出生,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朝阳法律评论》主编,其主要社会兼职是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经济学、现实法理论、比较经济法、法律全球化理论等。自2013年12月起担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玉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磊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美国德克萨斯州大学管理学博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专业硕士项目执行主任、院长助理。其主要社会兼职是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战略成本管理、财务预算管理、绩效指标体系设计、公司治理等。自2013年12月起担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 2017-00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产业扶贫阆中市项目的议案》,该项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名称:产业扶贫阆中市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阆中市

3、建设主体:阆中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

4、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出栏25万头优质肉猪场及配套设施

5、建设周期:2017年-2020年分期建设

6、投资方式:公司在阆中市投资设立新公司

7、投资总额:在项目土地、环保批复等审批手续顺利,政府出资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的情况下,项目分期预计投入资金总额约3.5亿元人民币(含政府配套资金)。

8、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该项目投资约为3.5亿元,资金来源为股东投入、政府扶贫贴息贷款等,具体投资规模如下: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名称:

甲方:阆中市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条款:采用“公司+基地+家庭农场+贫困户”模式,公司实行母猪、保育猪及扶贫示范基地肉猪自养和家庭农场、贫困户托养,实现八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提供猪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药品及疫苗、统一标准化管理、统一按合同价回收肉猪、统一品牌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四川养猪,是在川渝地区养猪大创业、大发展中的具体实施,通过规模化自养猪,既培养了养殖人才,又将带动饲料销售,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四川产业的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最大风险来自于管理水平和疫病困扰以及市场波动。通过全新的生产模式以及专业化的管理,暴发疫病的风险将压至最低,使项目保持较高的生产水平,通过一条龙的产业链接农户,也能够抵御市场波动的风险。项目的实施会对公司饲料产业、养殖产业的拓展将产生会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0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安大北农”)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乾安县支行申请项目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30, 000万元,用于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年出栏八十万头商品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其中2,600万元用于偿还股东黑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借款,其余部分用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贷款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执行。

本着共同发展、风险可控的原则,公司同意为该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公司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9%,黑龙江大北农对乾安大北农持股100%,公司属于间接持股乾安大北农49%,因此,公司此次提供给乾安大北农的连带责任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提供51%的反但保责任。

张立忠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黑龙江大北农自然人股东、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张立忠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6年2月25日

3、注册地点:乾安县大遐畜牧场

4、法定代表人:丛培原

5、注册资本: 2,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黑龙江大北农持股比例100%。

黑龙江大北农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49%;哈尔滨正知贸易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1.283%;哈尔滨正行贸易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9.717%;张立忠持股比例10%。

7、经营范围:食品流通;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饲料;养猪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乾安大北农资产总额为6,802.57万元,负债总额为5,0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59.5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为-240.4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3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自然人: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哈尔滨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猪业科技产业常务副总裁、东北区总裁、山东区总裁职务,负责猪业科技产业东北区、山东区的整体运营事务。并是黑龙江大北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自然人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总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乾安县支行;

3、担保期限:以乾安大北农实际向银行申请贷款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乾安大北农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同意为乾安大北农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项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2、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结论

经查阅大北农本次关联担保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324,969.34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74,4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61,900.55万元计)的37.7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股票简称:大北农 编号:2017-00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6 人,实到11人。经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张颉先生、毛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第四届监事会其他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3年。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一、张颉简历

张颉先生,1972年10月生,河北邯郸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MBA结业,曾任绿色农华财务经理、绩溪农华公司财务经理,现任集团总部审计部经理。

张颉先生持有公司22,5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张颉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毛丽简历

毛丽女士,1984年10月生,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务部国际业务专员,现任公司法务证券部助理。

毛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0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卫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6年12月1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顺利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已选举张颉先生、毛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同期发布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根据提名委员会等相关各方提名,监事会决定推选季卫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1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季卫国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 2002年5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北京金色农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季卫国先生持有公司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季卫国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