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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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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存续期到2017年7月1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2016年1月15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泰禾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7,633,261股,占公司总股本3.83%。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期为自2016年1月15日起12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泰禾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和何时卖出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并建仓满1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决议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展期。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