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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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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0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6-104号、临2016-105号公告),根据该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股权投资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香江汇通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不低于 28,092,592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即98,324,073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具体增持比例。

自2016年12月28日首次增持起至2017年1月25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150,58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0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香江股权投资公司。

(二)增持主体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止2017年1月25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150,58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普通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根据该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香江股权投资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即不低于 28,092,592 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即98,324,073 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具体增持比例。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增持计划,本次增次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12月28日首次增持起6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香江股权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香江股权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过程中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6年12月28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香江汇通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46,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4,661万元。

自2016年12月28日以后至2017年1月25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香江汇通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6,403,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6,518万元。

截止2017年1月25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已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8,150,58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增持均价约为3.97元/股, 增持总金额约为11,179万元。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