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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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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月18日以书面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5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新宏泽”)承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董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3,012.55万元(等值美元,下同。按董事会审核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参考计算约为439.75万美元)增资深圳新宏泽,其中144万元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董事会同意增资的募集资金存储于深圳新宏泽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含本数),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月18日以书面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镇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3名,实到3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24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2.55万元(等值美元,下同)向深圳新宏泽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新宏泽注册资本将由328万美元增加至472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7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第5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注:募集资金投资净额不足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深圳新宏泽,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新宏泽增资3,012.55万元(按董事会审核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参考计算约为439.75万美元),其中144万元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深圳新宏泽注册资本将由328万美元增加至472万美元。本次增资不会引起深圳新宏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包含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新宏泽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2517408

3、成立时间:2004年1月12日

4、注册资本:328万美元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

6、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7、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深圳新宏泽95%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新宏泽5%的股权,合计持有深圳新宏泽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主要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仅供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新宏泽”)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2、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7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第5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原因概述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071.3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含本数,下同)内有效。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在有效期内选择不同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因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二届十七次会议决议、监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