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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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71证券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7-018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真视通”,股票代码:002771)自2017年2月16日开市起停牌,待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二、必要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7-01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3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美元150万元原材料,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的上述额度的货款支付提供保证担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1证券简称:真视通公告编码:2017-02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真物通”)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美元150万元原材料,公司拟就天津真物通上述额度内的货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真物通向供应商采购美元150万元原材料货款额度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须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B11 号楼 2 层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办公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真物通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150万美元;

3、担保范围:天津真物通与供应商签署的《供应商协议》项下的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主债权:《供应商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自动续订,除非双方中的一方在有效期结束前60天提供书面通知表示不再续订。供应商作为债权人与天津真物通作为债务人在《供应商协议》有效期间依据《供应商协议》产生的债权向债权人供应商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只要有供应商协议应付款项或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终止协议前,此担保将一直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美元150万元原材料,公司就子公司的上述额度内的货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美元15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