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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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0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2月15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27,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质押期限至2023年8月11日,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457,17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3%,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354,962,004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64%,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宝泰隆集团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公司在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