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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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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13:30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7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 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更好的开展业务及服务客户,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逸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综合授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并同意公司为新疆逸海的此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