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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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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7-001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秋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文件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7-00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文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7-00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79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6年9月1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91]号》的回复。

二、关于本次公司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及决策程序

一、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的自身原因,使该项目的审核时间进程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二、公司对未来融资方案有调整的考虑。

现公司通过协商,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待未来再择机重新申报。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文件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的自身原因,未来审核时间进程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及公司对融资方式调整的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申报材料,未来再择机重新申报。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中止审查通知书后,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7-00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方: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全新钢混独栋写字楼

● 交易金额:成交作价1.35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行政审批或其他程序。

一、交易概述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的议案》。本次在郑州购买办公场地主要用于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科研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及金融投资部门的办公场所。该写字楼为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成交总价为1.35亿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之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简介

交易方名称: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文珊

交易方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1号楼7层12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及新农村开发建设(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建材销售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全新钢混独栋写字楼,位于郑州郑东新区祥盛街59号院1号综合楼,成交价格为1.35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行政审批或其他程序。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在郑州购买研发与金融投资办公场地,充分考虑到郑州作为国家级中心城市与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的区位、信息优势,有利于公司人才引进和新技术的研发,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公司在董事会职权范围之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做出的决定,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本次在郑州购买研发和金融投资办公场地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充分的沟通,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合理的利用郑州作为国家级中心城市及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的区位、信息及在人才引进上的优势,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与业务拓展情况,本次决议充分考虑到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七、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在郑东新区建成集科研和金融投资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充分利用郑州在中原地区的区位优势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现代化研发提供战略和人才支持,同时本次交易使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备查文件: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