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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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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1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云维集团管理人将及时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昆明中院经审查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鉴于云维集团《重整计划》涉及对普通金融债权人以其持有的云维股份股票偿债事项,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相关情况如下:

一、云维集团《重整计划》中的以股偿债安排

云维集团当前持有云维股份的股票数量为437,761,237股,占云维股份总股本的35.52%。经测算,如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云维集团将以其持有的云维股份股票用于偿债,用于偿债的股票数量约为4.36亿股(实际偿债股份的准确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划转数量为准),约占云维股份全部股本的35.38%。偿债后云维集团剩余股票数量约占云维股份全部股本的0.14%,云维集团将因此不再是云维股份的控股股东。

云维集团用于偿债的股票数量中约3.42亿股(约占公司全部股本的27.74%)将偿还至其控股股东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受偿后,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将从173,415,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增加到约5.15亿股,约占公司全部股本的41.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上实际受偿股份的准确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煤化集团是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煤化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维集团47.52%股权,为云维集团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云维股份14.07%股权,为云维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云维集团若向煤化集团以股偿债,煤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1.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云维集团以股偿债后,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维股份将密切关注云维集团的重整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云维股份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