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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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通灵珠宝 公告编号:2017-008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自2017年1月21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2亿元,并分别与上述主体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总金额未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因此无须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二)交易对方主要情况:

1、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上述交易主体均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履约能力;

2、公司已经对上述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价及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3、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1、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购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3)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5)委托理财产品风险等级:PR1级(谨慎型,绿色)

(6)委托理财产品计息日:2017年1月21日

(7)委托理财产品理财期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赎回

(8)委托理财产品收益率:分段计息,即每份理财产品每日应得收益=该份理财份额赎回时实际存续天数所对应的该日实际年化收益率*1/365;每份产品赎回时应得收益=∑该份额存续期间每日应得收益(详见产品说明)

2、产品说明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

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资产:一是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二是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本产品的收益率如下:

(二)华泰证券理财产品

1、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泰证券聚益17203号收益凭证

(2)购买金额:人民币1亿元

(3)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5)委托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

(6)委托理财产品计息日:2017年1月25日

(7)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28日

(8)委托理财产品收益率:3.7%

2、产品说明

本产品针对经华泰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积极型、相对积极型、稳健型、相对保守型、保守型的客户。投资者在募集期的可交易时间内,在华泰证券指定的交易系统提交上述产品名称对应的认购委托,华泰证券制定的交易系统立即全额冻结认购金额,并于当日日终清算后执行认购金额的划付。

本产品投资收益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三)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务·日增利91天

(2)购买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3)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委托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极低风险产品(1R)

(6)委托理财产品计息日:2017年2月23日

(7)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日:2017年5月25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3.9%

2、产品说明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销售地区江苏省分行,产品规模上限2亿元,若募集金额超过产品规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销售,银行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调整产品规模上限。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低。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流程,以及理财产品购买后的实时监控管理制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合计未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因此无须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

四、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5.87亿元(含本次披露金额),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87亿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特此公告。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