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达静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达静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达静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达静女士简历
达静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国际注册内审师。1999年07月至2002年11月任职于阳东地产财务部,2002年11月至2007年08月任职于深南电路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年08月至2009年06月任职于深圳市中显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2010年04月至2012年05月任职于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平台,2012年06月至2014年09月,任职于深圳市红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2014年10月入职本公司。
达静女士参与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购买,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尚未最终确定,其与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7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11:00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拟继续向其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6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经公司申请,将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发放等值外币的贷款,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同意向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2.6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待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注册资本:9990.01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批准文号:深境外投资【2013】00525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综合授信额度1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主要用途为授信期限为12个月,主要用途为人民币授信额度、融资性保函额度、为减免远期结售汇及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保证金。
2、上述额度中的2.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切分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向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发放贷款,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向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2.6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
3、公司向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反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亿元人民币(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贷款起息日起24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2.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2月17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36,493.05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8%。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反担保后,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60,709.42万美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申请由其向境外银行/离岸银行(受益人)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境外银行/离岸银行(受益人)申请贷款,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有效期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公司向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提供最高不超过叁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申请开立了金额为7,315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将于2017年3月28日到期,公司拟在上述保函到期后继续申请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延期,延期期限为三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尚未与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待且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注册资本:9990.01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批准文号:深境外投资【2013】00525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申请由其向境外银行/离岸银行(受益人)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美国海普瑞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境外银行/离岸银行(受益人)申请贷款,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有效期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公司向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6,0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2月17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36,493.05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8%。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反担保后,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66,709.42万美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5.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其中等值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海普瑞全资子公司 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美国海普瑞拟通过跨境风险参与融资形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贷款,公司对此做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金额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尚未与建设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待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注册资本:9990.01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批准文号:深境外投资【2013】00525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向建设银行申请的5.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用于海普瑞全资子公司 美国海普瑞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等值4亿元人民币。美国海普瑞通过跨境风险参与融资形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贷款,公司对此做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金额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2月17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36,493.05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8%。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反担保后,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72,519.42万美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2日~2017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15:00至2017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中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招行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建行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2月24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7年3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步海华、白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