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0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49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被复评为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63300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在2017年度至2019年度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2016年度已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6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