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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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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版)

注册资本:333,45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花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用氮肥(含农用尿素)、磷、钾化学肥料、复合肥、复混肥料、有(无)机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醋酸、甲醇、二氧化碳(液化)、乙炔、液氧、液氮、液氨、一甲胺溶液、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溶液、苯、溶剂苯、粗苯、重质苯、甲醇、醋酸甲酯、醋酸乙烯、煤焦油、洗油、N,N-二甲基酰胺、硫磺、萘、电石、粗酚、苯酚、邻甲(苯)酚、对甲(苯)酚、间甲(苯)酚、喹啉、煤焦沥青、蒽油乳剂、蒽油乳膏、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醛、乙醇、炭黑油、轻油、煤气、氩(液化)、α-甲基萘、?-甲基萘、2-甲基吡啶、3-甲基吡啶、苊、氢(压缩)、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杂醇油、吡啶]、粘合剂、建筑材料、矿产品、煤焦、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轻质活性碳酸钙(不含管理商品)、塑料编织包装袋;汽车运输;化工机械安装;出口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云维集团持有本公司41.7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花山工业园区17幢

法定代表人:黄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公司高管离职未满12个月,现任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5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花山街道

法定代表人:缪和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及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炼焦(焦炭及副产品:焦油类、芳香烃、酚类、工业醇、炭黑类、硫磺、硫酸铵、工业氧、氩)、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964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忠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加工、销售;燃气及煤化工产品(工业甲醇、粗苯、煤焦油、硫磺、液氧、煤气)生产(不含居民供气);煤焦及煤化工产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份商品按协议价执行;若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购买产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运营。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属于正常贸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3、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公司2017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凡剑、高建嵩、林力、左爱军、潘文平、李斌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为正常贸易往来,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云维股份第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3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因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201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云维股份”变更为“*ST云维”。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230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5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8亿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规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708会议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2017-03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8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8日

至2017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公司已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511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3.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传真:0874-3064195、306551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3.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传真:0874-3064195、3065519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