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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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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一年以内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5,000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其中,《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获得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期分别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4,000万元办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的润金2号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的“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公司于近期分别运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运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5,100万元办理兴业银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运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情况

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5、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7、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募集至募集期结束,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最小成立规模(如有约定),或因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规定向投资人提供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投资人将承担投资本理财计划不成立的风险。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

(一)理财产品

(二)主要风险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若在本存款产品的存续期间的指定观察日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小于50美元/盎司,则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公司的预期收益目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公司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珠海华润银行润金2号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润金2号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由珠海华润银行以理财计划代理人的名义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交易所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类信托计划和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或子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4、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理财实际年化收益率(以3.0%/年为限)×实际理财天数/365,单位理财产品份额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3.00%为内部测算投资者预计年化收益率。

实际理财天数为自该子计划成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且到期日当日不计算理财收益。

5、理财期限:

理财成立日:2017年1月13日,理财到期日:2017年2月14日;共32天。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理财收益风险:珠海华润银行只保证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公司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甚至为零,实际理财收益将按照珠海华润银行公布的到期(提前终止)年化收益率计算。

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损失。

3、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4、流动性风险:公司只能在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公司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公司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珠海华润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珠海华润银行网站(www.crbank.com.cn)或致电珠海华润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338)或到珠海华润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若因公司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可能不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编号:XJXSLJ5517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理财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5、预期最高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2.6%或3.95%

6、理财产品收益说明:

(1)如果美元兑港币的最终汇率位于汇率区间(汇率区间下限为7.0000,汇率区间上限为9.0000)内(不含边界点),则到期时理财收益率为3.95%(年化收益率);

(2)如果美元兑港币的最终汇率位于汇率区间(汇率区间下限为7.0000,汇率区间上限为9.0000)外(含边界点),则到期时理财收益率为2.6%(年化收益率);

7、理财期限:

理财起始日:2017年2月10日,理财到期日:2017年5月11日;共90天。

8、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公司与广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

1、理财收益风险:在公司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安全,但不保证理财收益。在最不利投资情形即公司违约赎回的情况下,可能损失部分本金。影响本理财计划表现的最大因素为美元兑港币的汇率走势。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利率风险: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利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4、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率为年化收益率中的较低值。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提供对账单,公司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广发银行将按照说明书约定的方式,于产品到期时,在广发银行网站、各营业网点等发布投资情况或清算报告。公司需以广发银行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或前往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广发银行联系方式变更,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本金延期兑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金融同业问题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公司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广发银行的事由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成立日:2017年3月10日,投资周期终止日:2017年4月10日;投资周期:1个月。

4、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30%

5、产品收益计算方法: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理财实际年化收益率×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若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公司可能无法获得投资收益,最小收益水平为0。

6、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

第三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第四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8、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9、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提取资金,带来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发生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5、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全部理财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8、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在前述理财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6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2016年3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签订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4、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5、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珠海华润银行机构理财协议书》;

6、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签订的《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

7、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签订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