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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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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研究并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叔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我们认真研究以及核实了陈叔军先生的相关资料,陈叔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陈叔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推荐陈叔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29,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以公司持有的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做质押,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29,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担保公告》。

结果审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近期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陈叔军先生简历:

陈叔军先生,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本科(成教)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鉴定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广东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八届深圳市会计学会理事、六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二届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历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1998年至今担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法定代表人;亦出任深基地B(股票代码:200053)、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出任重庆赛伯乐盈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9,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 11.22亿元,美金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29,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以公司持有的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做质押,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29,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4.59%。

截至 2016 年9月 30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5.67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0.1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195.0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0.5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子公司经营所必须,且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 11.22 亿元人民币,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6%,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26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月24日和2017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