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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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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38层E单元宏磊股份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闫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5:00至2017年3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14名,代表股份100,8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2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80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91%;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0%。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列席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0,843,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6,6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0,843,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6,6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0,843,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6,6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宏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话、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3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闫伟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章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以自筹资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章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章凯先生简历如下:

章凯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网络技术与软件工程专业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曾任职北京沐泽电脑科技发展公司技术经理,上海新娱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07年至2017年2月任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 发

展战略转型升级及多元化业务驱动需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拟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盈”)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广东合利、广州共盈。投资主体的情况如下:

1、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5层1501房自编37号(仅限办公用途)

设立时间:2000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11,111.1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伟

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3824919R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持股比例:广东合利的股东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10000万元,投资比例90%;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额1111.11万元,投资比例10%。

2、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天力街7号535C房(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HWW25

法定代表人:王锐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6日

主营业务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要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自然人王锐,出资额850万元,出资比例85%;共盈未来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出资额150万元,出资比例15%。

三、拟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筹资金,其中,广东合利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广州共盈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注册地址:广东广州市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与广州共盈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转型的步伐,建立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的经营链,以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良好发展空间,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构建公司更合理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2、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拟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及战略转型所作出的慎重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对子公司、孙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方式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