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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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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17-001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3月8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东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6年末的总股本1,022,739,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计439,777,902.44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及所属企业2017年借款及担保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定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八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17-002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3月8日送达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东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长胡康先生主持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范幼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范幼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日常经营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此表示感谢!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推选司文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本次监事会对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2016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简历

司文培先生:1964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上海人造板机器厂财务科科长,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835、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B股 公告编号:2017-003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9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至2017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3月1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4月17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 办理登记。公交线路:20、825、44、62、01、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下)。异地股东请于2017年4月17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9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0135传真:021-68547550电话:68546835、68546925

联系人:邢晖华、诸军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