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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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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国投新集”变更为“*ST新集”。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645号)。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13亿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和第13.3.1条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的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告的申请获得核准后,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新集”变更为“新集能源”。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由“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2月24日在淮南市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且考虑到公司股票目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后,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新集能源”。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及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公告编号:2017- 02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公司办公园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

至2017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于2017年3月17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和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8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至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17年4月20日上午12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18

信箱:601918@sdicxinji.com.cn

联系人:廖前进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