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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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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0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0,6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中成药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常年生产丸剂、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胶囊剂、胶剂等11种剂型的110多种产品。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品牌承继于1929年始建于上海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公司在中成药生产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沉淀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佛慈”是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佛慈”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佛慈”、“宝炉”、“岷山”商标是甘肃省著名商标。公司产品行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东南亚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连续多年位列中国中成药出口企业前十名。公司主要产品有六味地黄丸、逍遥丸、香砂养胃丸、参茸固本还少丸等系列中成药以及阿胶、阿胶糕等大健康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历经税务“营改增”和医药行业“两票制”的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一边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一边大力推进兰州新区项目建设的内部挑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坚持外抓市场、内强管理、开源节流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强化市场建设,加强重点市场、医院市场、国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推广重点产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整合营销渠道、加强渠道管控,稳步提升销售业绩;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挖潜增效活动,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并通过保本理财创造收益,提高运营效益。2016年,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生产经营业绩。

(2)行业发展趋势

中医药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对防病治病、救灾防疫、军需战备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镇化的推进、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中医药行业市场总量逐步增长,虽然近两年受宏观经济影响,中医药行业增速有所下滑,但是随着2016年一系列的新政策出台,中医药行业未来将迎来政策红利推动创新发展的时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环境较为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国家对医药产业监管加强,医改政策和行业政策多变,受旱季影响中药材价格上涨,同时,公司面临因生产场地制约导致产能受限、产品结构调整、产品出口压力等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坚持外抓市场、内强管理、开源节流的工作思路,通过对外拓展市场,对内挖潜增效、强化管理等措施使公司生产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公司基础管理得到有效夯实,整体运营效率明显提高。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25.5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86%。

(1)市场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市场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在巩固提升、做细做透陕甘主力市场的同时,加大对上海、江浙、广东等重点培育市场的开发;加强医院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参与基药招标;梳理和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经典方浓缩丸、独家品种参茸固本还少丸、阿胶等重点品种的推广力度;整合营销渠道,加强渠道管控,加大连锁终端销售;强化品牌形象,加大市场投入,集中资源开展陕甘市场重点区域终端标准化建设,通过形象店建设、广告投入、终端促销等方式,着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优化营销队伍管理和建设,引入激励和淘汰机制,引进专业化营销人才,提升营销团队业务能力和执行力;积极发展电商业务,在淘宝、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开设企业自营店铺,依托康爱多大药房开设天猫佛慈官方旗舰店;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 2016年出口额继续位列中国中成药出口企业前十名。

(2)科研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标准研究、工艺技术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牵头启动实施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当归、党参、大黄等6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承担国家“当归提取物国际商务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展以甘肃地产大宗中药材为原料的单味及经典名方配方颗粒标准研究;积极推进中药国际药品注册与标准研究;对独家品种复方黄芪健脾口服液进行二次开发与大品种培育;与兰大一院开展产学研合作,全面启动“疏乳消块胶囊”新药联合开发项目;进行阿胶系列健康食品以及健康饮品开发与升级。

(3)生产质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生产调度;加大技改力度,引进和购置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全自动制丸生产线、包装生产线、质谱仪等生产设备和检测分析仪器,优化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与稳定性;生产线全部顺利取得国家新版GMP证书,第9次顺利通过澳大利亚TGA-GMP认证并再次获得TGA-GMP认证检查最高质量等级(A1)的佳绩,通过省市食药监局日常监督检查及GMP 跟踪检查;药品市场抽检合格率保持100%,佛慈香砂养胃丸、杞菊地黄丸、逍遥丸再次被评为“甘肃省名牌产品”;逐步建立一级供应渠道,尽量遵循产地化采购原则,加强原辅料、包装材料库房的分类管理,保证原辅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4)在建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全面建设,该项目拟投资总额12.71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首发募集资金、政策性搬迁异地重建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建借款、再融资募集资金、相关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公司自筹资金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达产时间48个月,达产后将形成浓缩丸年产150亿粒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43,003.46 万元,年净利润约37,982.35 万元,将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工艺技术设施最先进的现代化中药生产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也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截止目前,所有建设单体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后续配套工程及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17年5月开始陆续安装设备,2017年8月达到联调联试,力争2017年底能够取得GMP认证、开始正式生产。甘肃佛慈天然药物产业园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变更原再融资“药源GAP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将建设省内一流的中药材及饮片生产配送中心,建立专业的检测中心并申报甘肃省首家中药材及饮片第三方检测平台;同时结合公司承担的国家中药标准化研究项目,天然药物产业园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大幅提升;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达产时间36个月,将形成年处理中药材10000吨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4.5亿元,年净利润约0.98亿元;截止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封顶,后续建设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5)内控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修订完善工作,恪守依法制药、依法治企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成本管控,强化风险防控,继续推进实施ERP信息系统建设,梳理再造业务流程,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6)资金管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合理管控各项资金费用,积极争取国家基建项目低息贷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通过扩大理财收益和节约资金成本的双向作用,为公司经营策略调整争取了更大空间,同时也保证了公司利润的合理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根据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李云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