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748,6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形成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4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洛阳玻璃”)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137,519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上述核准文件,公司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共计11,748,633股人民币普通股。2016年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没有变化,总股本仍为526,766,87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时均承诺: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人履行了承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独立财务顾问对洛阳玻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748,6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7- 024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