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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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 2017-01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收到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博投资”)、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博投资”)、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朗投资”)、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轩投资”)、广州市广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域实业”)、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盛投资”)、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勤投资”)、广州市启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通实业”)、广州市凯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进投资”)联合发出的《告知函》,获悉上述九家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相关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昱博投资等上述九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553,190,974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14.0698%)已全部质押。

二、备查文件

昱博投资等九家公司联合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1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委托协议》暨公司股东表决权等权利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17年3月16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及中国恒大集团下属十家企业的《通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书》主要内容

中国恒大集团下属十家企业(包括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域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启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恒大下属企业”)合计直接持有万科1,553,210,974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14.0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地铁集团已于2017年3月16日与中国恒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于同日与恒大下属企业签署《委托协议》,约定在《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以下简称“有效期”),恒大下属企业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以下简称“特定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地铁集团,由地铁集团自行决定前述特定股东权利的行使。在有效期内,地铁集团可凭《委托协议》之约定直接全权行使前述标的股份的特定股东权利。

为免疑义,在有效期内,如恒大下属企业行使前述标的股份特定股东权利,包括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或现场参会方式参与表决,该等权利行使应属无效。

二、关于股东表决权等权利变更的说明

上述协议签署前,地铁集团持有公司1,689,599,817 股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地铁集团可行使公司共计29.38%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目前地铁集团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书》;

2、中国恒大集团下属十家企业《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