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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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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王杰先生简历

王杰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现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修工业企业自动化,获工学学士学位;曾在冶金部嘉兴冶金机械厂等单位任职。王先生于1996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营销本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商用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王先生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国联比亚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