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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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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开户证件类型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开户证件类型的通知》,自2017年3月20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个人投资者用以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调整如下:

一、允许投资者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开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业务依法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为满足市场需求,自2017年3月20日起,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将支持销售机构申报证件类型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开户申请。

二、不再接受军官证、士兵证开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目前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均可申领居民身份证。

为规范境内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自2017年3月20日起,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不再接受投资者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开立基金账户。对于已开立的基金账户,不再接受投资者将证件类型变更为军官证、士兵证的账户资料修改申请。对于已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开立的基金账户,仍可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相关交易类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各基金销售机构网点。

2、本公司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应遵循销售机构业务规则提交申请,通过本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开户的投资人需提交的具体证件类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投资人办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具体业务还需遵照《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