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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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5号)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4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7,857,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1,607,8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151,56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9,456,234.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3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500195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6年4月29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1,800.00万元通过增资的方式用于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好莱客”)“全屋家居定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全屋家居定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惠州好莱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2016年6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止本公告日,该协议各方均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惠州好莱客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列式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情况

惠州好莱客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四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惠州好莱客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2017年3月20日,鉴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已完成相关账户的季度结息工作,经惠州好莱客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四方商议,惠州好莱客现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4243901040012623)的注销手续。

2017年3月21日,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已完成相关账户的季度结息工作,经惠州好莱客与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四方商议,惠州好莱客现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4050171729000000062)的注销手续。

惠州好莱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惠州好莱客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公司分别与惠州好莱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