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合计持有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创投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深圳创投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收到股东深圳创投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6月29日)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深圳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深圳创投本次拟减持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1)锁定期满后第1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深圳创投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第2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深圳创投原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深圳创投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深圳创投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深圳创投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深圳创投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1)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拟减持的原因

投资原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深圳创投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