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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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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均为公司合作银行等,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短期理财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收益。

(二)2016年短期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风险情况

公司将投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类投资理财,总体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7-01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相关发行方案及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超短融发行情况

(一)发行方案

1、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2、发行日期:在注册有效期内(一年)择机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

4、发行期限:每期最长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5、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超短融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融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融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超短融发行申报事宜;

4、授权财务总监签署与发行超短融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融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在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7-0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9日10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至2017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13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2、15、16、17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18日8:30-17:00。

(六) 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电话:0371-66899008

传真:0371-66899399-1766

联系地址: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16

联系人:王东新、姚永胜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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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