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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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13项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前提条件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5∶00至2017年4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及议案1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7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7年度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吴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吴俊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特别提示:

1、议案8、议案11属于关联交易。针对议案8,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针对议案11,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截止本公告日,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持有公司股票,详见2017年4月1日,公司2017-034号公告)。

2、公司章程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4、议案13生效前提为议案12通过本次股东大会。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4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17年4月7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 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议案1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3-议案14),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4,仅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进行投票,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 电话:0591-88022590

(3) 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8)

特此公告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