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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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7-01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920,476,190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1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京东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8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1,768,095,233股,并于201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注:以上承诺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期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转让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京东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京东方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京东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7-01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6年9月20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规定,公司应于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该指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