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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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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25 公司简称:*ST松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延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部分资产未剥离,包括两项股权:(1)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针对未剥离资产情况,公司发函询问进展情况,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回函表示:原华通天香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上述两家企业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及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两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现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32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于2012年5月18日解散,目前仍在办理清算相关事宜。同时,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由厦门市工商局于2012年4月23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1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2013年8月9日我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年5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进行清算;2014年12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作出了(2014)厦中法民清(算)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我司将根据2011年9月20日作出的承诺继续全力推进该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针对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和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作出了相关及补充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16号公告。

滨海控股在做出承诺及补充承诺后,高度重视承诺履行工作,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工作方案,过程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取得了一定进展:(一)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滨海控股于2016年6月3日,以转让上河苑、上林苑项目开发主体--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经过分析,认为上河苑、上林苑项目没有良好的收益预期,不具备收购可行性,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放弃优先受让权。由于该项目预期收益率低,在挂牌公告期内没有受让方摘牌,导致该项目未能转出。尽管滨海控股积极履行了承诺,但该项目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二)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项目。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与本公司其他项目所处区域的土地共用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尽管滨海控股与政府有关部门作出了积极努力,但土地使用权证分割事宜程序复杂,进展缓慢,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仍未能办理完毕,导致该项目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确权,无法进行资产评估和国资评估备案,因此,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具备通过公开市场转让的条件。

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滨海控股作出新的承诺以替代2013年、2014年作出的承诺及补充承诺。新承诺经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6-108号、临2016-112号和临2016-114号公告。新承诺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滨海控股继续积极努力推进上述项目转让的相关工作,但因为市场及历史原因,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均无法在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公开市场完成项目产权的转让。为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滨海控股决定:将上述项目转为自行持有,上述项目成为滨海控股自有物业,避免了与天津松江产生同业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详见公司临2017-032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立明

日期 2017-4-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