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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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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3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在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足额担保暨关联合作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139)。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17年4月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 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3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2,042,570,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05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026,351,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6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16,21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43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9月21日和2017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南通锦益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受让其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3,104,075股)、一致行动人陈昱含女士(持有公司13,247,397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

同意16,08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1954%;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8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954%;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足额担保暨关联合作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42,439,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36%;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8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877%;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尚世鸣、邓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南锦悦”)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对武汉中南锦悦享有的要求武汉中南锦悦支付应收账款债权项下部分应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及其对应的应付利息的债务清偿款项的权利(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7%/年)转让给中铁信托。

为保证中铁信托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武汉中南锦悦拟与中铁信托签署《抵押合同》,抵押其所持有的土地;本公司拟与中铁信托签署《代偿承诺函》,承诺公司为上述债权项下4.4亿元标的债权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拟与中铁信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武汉中南锦悦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南雅苑”)拟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元信托”)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由安徽国元信托提供40,000万元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其中一年期为10,000万元、二年期为3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 6 %/年。

为保证安徽国元信托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无锡中南雅苑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不动产抵押协议》,抵押其所持有的土地;常熟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中南世纪城”)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质押其所持有的无锡中南雅苑100%的股权及基于该股权而享有的现有和将来的全部权益;本公司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保证协议》,为无锡中南雅苑按协议履约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3、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

公司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办事处东岳村161号(16)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平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

(2)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武汉中南锦悦100%股权。

(3)被担保公司情况: 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通过拿地开发房地产项目,项目坐落于武汉东西湖区径河街七彩北路东、三店西路南侧,出让面积为 26,666.73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 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款总价 85,000 万元。

(4)公司信用情况:武汉中南锦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5)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7日

公司注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杰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2)公司股东情况:常熟中南世纪城持有无锡中南雅苑100%股权,本公司持有常熟中南世纪城100%股权。

(3)公司信用情况:无锡中南雅苑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4)公司持有土地情况:该公司为本公司通过拿地开发房地产项目,项目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裕丰路以东、环太湖高速公路以南、通祥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出让面积为80777.4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1.7,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土地款总价63000万元。

(5)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对武汉中南锦悦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中铁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为保证中铁信托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承诺为上述债权项下4.4亿元标的债权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上述4.4亿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本公司拟与中铁信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武汉中南锦悦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的范围:上述债权项下4.4亿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对无锡中南雅苑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安徽国元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为确保安徽国元信托在此项合作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为本次合作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4)保证期限: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对武汉中南锦悦、无锡中南雅苑的了解和审阅其财务报表情况,该项融资确系武汉中南锦悦、无锡中南雅苑经营发展所需,上述担保及其它相关事项也是武汉中南锦悦、无锡中南雅苑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武汉中南锦悦、无锡中南雅苑具备到期还款能力,且武汉中南锦悦、无锡中南雅苑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常熟中南世纪城分别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项担保及其它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的上述事项履行。

五、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中铁信托向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4,000万元担保,为无锡中南雅苑贷款提供的40,000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47,1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93.72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47,100万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草案;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南锦悦”)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对武汉中南锦悦享有的要求武汉中南锦悦支付应收账款债权项下部分应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及其对应的应付利息的债务清偿款项的权利(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7%/年)转让给中铁信托。

为保证中铁信托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武汉中南锦悦拟与中铁信托签署《抵押合同》,抵押其所持有的土地;本公司拟与中铁信托签署《代偿承诺函》,承诺公司为上述债权项下4.4亿元标的债权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拟与中铁信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武汉中南锦悦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南雅苑”)拟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元信托”)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由安徽国元信托提供40,000万元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其中一年期为10,000万元、二年期为3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 6 %/年。

为保证安徽国元信托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无锡中南雅苑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不动产抵押协议》,抵押其所持有的土地;常熟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质押其所持有的无锡中南雅苑100%的股权及基于该股权而享有的现有和将来的全部权益;本公司拟与安徽国元信托签署《保证协议》,为无锡中南雅苑按协议履约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 2 点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在江苏海门上海路 899 中南大厦 20 楼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无锡中南雅苑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4日至4月2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7:0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722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上海路899号722室

邮政编码: 226100

联系电话:(0513)68702888

传 真:(0513)68702889

联 系 人:张伟

6、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二、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7年 4 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