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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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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2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下发的《关于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披露的《鑫科材料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7-017号)。2017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023号)预计不晚于2017年4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目前,公司仍在就《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向有关各方核实并督促其书面回复,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如期完成。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不晚于2017年4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