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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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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楚天01” 票面利率不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7-026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楚天01” 票面利率不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公开发行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 楚天01”)。根据《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公司债券 “13楚天0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选择权行使情况

“13 楚天01”在存续期前 3 年(2014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的票面利率为5.88%;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3 楚天01”存续期后 2 年( 2017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5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5.8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将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说明关于本期债券回售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详细流程,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决定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

三、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肖跃文

联系人:宋晓峰

联系电话:027-87576667

传真:027-87576667

邮编:430074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齐澍、汤楠

电话:010-59026651

传真:010-59026604

邮编:100025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