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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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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4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6年末公司对实物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2016年度公司继续深化下属企业产业调整,对部分亏损企业进行停产及压缩产能的调整处理。2016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78,066.13元,影响当期损益5,078,066.13元。上述金额主要系本公司床单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部分停产,再测试闲置设备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2、存货减值情况

2016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80,963.12元,影响当期损益12,780,963.12元。主要系本公司床单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对其库存产品按库龄分析结合市场售价进行减值测试,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6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78,066.13元,影响当期损益5,078,066.1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80,963.12元,影响当期损益12,780,963.1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方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理由充分、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3、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45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9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9日

至2017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18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和《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贸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贸大厦20楼董秘办公室

邮编:315010

2、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3、联系人:杨女士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46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51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