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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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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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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2009年,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2,174,958.264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1,819,315.91平方米;租赁张矿集团3宗土地,总面积为192,961.3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50年,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年度租金。

2011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73.92万平方米,参照邢台市土地租赁价格,协商确定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20年。2012年4月,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需要,将土地租赁面积调整为267.57万平方米,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不变。

(四)《房屋租赁协议》

2011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1.38万平方米和0.1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支付。

(五)《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2014年4月18日,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井矿集团与公司之间就有关煤炭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述各方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根据有关煤矿的建设、生产、销售情况,对暂由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在三十六个月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冀中能源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内容,201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与承诺方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该等各方将其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均委托公司进行统一销售,公司按照每销售1吨煤2元的价格向上述各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鉴于承诺方出具上述承诺已届36个月,提请董事会确认上述承诺内容已切实得到履行,并确认上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继续履行。公司对2017年度将要收取的委托经营管理费按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7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17 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6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5 月17日 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 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