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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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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2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4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高赫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高赫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易舟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申嫦娥女士(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吴卫钢先生和宋靖雁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宋靖雁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高赫男先生和刘长华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刘长华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崔积旺先生和申嫦娥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赫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崔积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崔积和先生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535-8881578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cjh@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说明:崔积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张涛先生和糜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荫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王昭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说明:王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史明玮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简历

高赫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董事。

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的姐夫,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志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销售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邹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积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财务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积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系董事崔积和先生的弟弟,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积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政协龙口市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龙口市第十三届和十四届委员会常委。曾任龙口市一轻工业局党委秘书、龙口市铸造厂办公室主任;于1999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崔积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系董事崔积旺先生的哥哥,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高中学历。于1999年12月份进入公司,曾任烟台鸿运电器厂技术部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技术员、北厂区技术科科长,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北厂区技术科科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糜锋: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工程硕士。2000年至2004年工作于中国船舶通信研究所计量检测中心,负责测试技术及虚拟仪器技术的研究;2004年6月至今,担任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具有10多年车辆测试及通信领域产品研发、应用系统建设经验。个人主导获得相关专利6项。主导开发的产品主要用于车辆测试、总线数据记录、故障诊断、车联网等应用领域。

糜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荫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于2007年9月进入公司,曾任职烟台龙口会计师事务所、烟台龙口金都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荫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昭: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法学和金融学双学士。2011年10月进入公司就职于证券部。2013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6年4月13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史明玮: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会计、龙口益通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龙口新星纤维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自2010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内审部,201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史明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2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管海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管海清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管海清: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曾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总监。

管海清先生持有公司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